
近年来,大凡像点样儿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,很喜欢把企业文化的旗子举得高高。举得高了,人们看的就真——在许许多多、热热闹闹的企业文化里,竟然远离和缺失了“公平文化”。
企业文化是舶来品。企业文化,主要表现为价值观与行为规范。但“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只有被组织成员共同默认,并且用以指导自己的思考和行为,它才转化为一种力量(如志同道合的力量)而存在”(北京管理科学院理事长梁冶萍语)。能够使国有企业的人士志同道合的,不言而喻,核心的东西就是收入分配上的公平,是和谐的物质利益、政治利益关系,是充分体现这种“公平”与“和谐”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。换句话说,这就是企业文化或者说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所以,不妨就将此称之为“公平文化”。“公平文化”是“志同”之源、“道合”之头。疏远、离开了“公平文化”,只剩下了“奉献”、“奋进”的企业文化,只是让工人“出大力流大汗”的企业文化,绝不会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志同道合的力量。据报道,北京一大型国企某职工每月工资、奖金加起来只有3000元,但企业老总每年账面上的收入就有50多万元……职工愤愤不平地说:“一样端国家的饭碗,凭什么他比我们多拿那么多?”这种“愤愤不平”的心态,是“公平文化”远离了企业后人们的真实心态,也是主人的正常心态。这种心态下,绝谈不上什么志同道合,它所带来的,只能是离心离德的力量。
